中新网银川8月11日电 (杨迪)宁夏公安厅11日发布消息称,该厅于近期出台《宁夏公安机关“无人警局”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系全国公安机关首个针对“7×24小时”自助服务出台的管理规范。
据介绍,《规范》明确了“无人警局”的概念、建设标准、外观标识、功能区设置、自助机布设、自助办理事项内容、安全管理7方面内容。
《规范》指出,“无人警局”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依托派出所、警务室或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打造的7×24小时全天候方便群众自助办理公安业务的场所。
记者在《规范》中看到,“无人警局”自助服务场所应按照公安机关窗口标识标准等规定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应独立封闭,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基本颜色为警蓝色和白色,应设置“人脸识别、扫描二维码”智能门禁系统,安装音、视频监控设备,配备必要的反恐防暴设备,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此外,《规范》还要求“无人警局”自助服务场所在醒目位置摆放警民联系箱、意见箱(簿)等设施,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在配置和布设自助一体机时,应首选汇集户籍、出入境、交管3个警种业务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一体机应提供但不仅限于目前已经实现的22项公安业务。(完)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