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新科技、解决新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两周年“步履不停”
新华社杭州8月19日电(记者吴帅帅)5G等新技术的运用、解决各类新型网络纠纷、探索新类型案件审理、从解决个案到探索诉讼规则再到形成治理经验……18日,“步履不停”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两周年。
“以网管网”再添新科技
2019年6月,一场执行直播吸引了公众的关注。对着镜头,执行法官正在清点应退还的货品仪器。这场看似普通的执行背后却是5G和区块链技术的支撑。
执行法官介绍,通过5G直播低延时性的特点,可以实现实时在线交流和毫秒级存取证;而区块链则可以通过可信时间、可信位置等解决源头数据失真的问题,保证真实数据上链,让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互联网金融类案件智能化审判系统、智能语音系统、在线新闻采访平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装备库又多了不少新工具。
技术创新带来的是法官、当事人、律师等多个群体参与诉讼的便利化。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数据显示,通过在线审理等模式,平均每年减少诉讼出行34.7万公里,平均每年节约诉讼参与方114.7万小时,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平均每年可节约纸张31.5万张。
此外,过去一年间,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动寻求跨区域的技术合作。2019年5月,杭州互联网法院联合上海一中院、苏州中院、合肥中院共同建立长三角司法区块链联盟,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为依托,打造“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的司法级别信任机制。
不断解决新类型案件
比特币是否具有商品属性?区块链技术固定的电子证据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近一年来,新型网络纠纷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务中不断出现。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原告陈某在被告经营网站购买了比特币“挖矿机”20件,合计总额612000元。后因为金融政策原因,要求被告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看似简单的网购纠纷案件背后却是一连串没有司法判例的问题,网购比特币“挖矿机”是否违法?“挖矿机”作为一种生产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金融政策为由,是否可以要求7天无理由退款?
“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具有财产属性。原告购买不属于生活消费用途,因此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范畴……面对新问题,杭州互联网法院用判决一一做出了解答。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介绍,成立两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大量复杂多样的新案件,比如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件、网络著作权保护案件等。杭州互联网法院希望通过这些判例,明确网络参与者的行为边界,同时进行行为指引。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说,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就是要用新审理模式解决新类型案件。面对网络纷繁复杂的纠纷,日新月异的业态发展和技术创新,新案件的审理为某些领域推动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各类民商事网上纠纷,在过去一年中,杭州互联网法院还探索受理、审理了新类型案件,包括首次在线审理行政类案件,受理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等。
从判例到治理经验
数据显示,成立两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2.6万余件,审结近两万件,开庭平均用时和审理期限分别节约65%和25%,服判息诉率达97.27%,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7.44%。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赵骏说,让司法插上技术的翅膀,把科技纳入法律的轨道,探索网上审理的技术和规则是互联网法院与生俱来的职责。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介绍,两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优势,在新型司法规律、涉网案件诉讼规则、行为规则指引等方面深入探索。目前互联网法院已探索了十余项诉讼规则标准,实现从起诉到归档所有环节规则全覆盖,基本形成涉网案件审判的程序体系和操作指引。
成立两周年之际,杭州互联网法院还进一步从单个判例概括抽象出治理经验,发布了《网络社会治理审判观点》,对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隐私边界、大数据产品权利归属等前沿热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对比特币、有声读物、短视频、单期综艺节目、影视剧截图的定性进行分析;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基础法理和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探讨。
倪德锋说,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仅要解决新型复杂的个案,而且要从经典案例中抽离出争议较大、影响裁判尺度的问题。通过案例为互联网参与主体指明行为边界,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在推动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角色地位和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