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24日电(钱晨菲 汪旭莹)24日,浙江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来自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等专家学者就该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展开专题研讨,并建言献策。
为解决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两难”局面,2015年,浙江开展了生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丰富的低丘缓坡资源优势,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将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山坡地块作为城镇、农村、旅游观光以及绿色产业建设用地,减少各类建设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建设山、水、林、田、城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
记者从会上获悉,3年来,浙江省共申报“坡地村镇”项目379个、建设用地2.4万亩,最后优中选优,核准实施了166个、建设用地10789亩,其中有村庄类项目、城镇类项目、农旅类项目、绿色产业类项目。试点成功后,其已经在浙江面上推开,成为常态化的一种开发模式。
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围绕如何构建“两山”转化机制、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专家学者在会上分别建言。
“浙江立足土地资源禀赋,以保耕地、保生态、保发展为目标,采取‘房在林中,园在山中’措施,实行差别供地政策,灵活达成‘两山’理念的转变。”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说。
针对该省“坡地村镇”建设试点情况,其建议,坡地居民点应进行长期规划,实现宅基地与房屋均商品化;同时,试验点要以“房在树下”为目标,严格控制房屋高度,提升生态保护和景观价值。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土地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董祚继表示,“坡地村镇”是对“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和有力诠释。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分政府购买、产权交易、产业转化、生态补偿四种途径。而“坡地村镇”属于“产业转化”类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应将土地经营理念拓展到全部国土空间。
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吴次芳则认为,浙江省应强化山坡地开发保护的整体研究、总体规划,加强坡地村镇建设的技术标准制定以及强化对坡地村镇建设的共治共管。
“人们正从‘安居’走向‘乐居’再走向‘诗居’,‘诗居中国’的时代必将到来。”吴次芳说。(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