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区供销社对欠疫情期租金商户强行停电,市社曾落实减免
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实习生 郑俊磊 原祎鸣 廖学琴
疫情期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减免中小企业、商户房租的相关政策,但是这些减免在各地执行力度不一。
近期,记者接到安徽宣城的承租商户反映,宣城市供销大厦拒绝为他们减免疫情期间三个月的租金。为了催租,该供销大厦还在8月10日一早把他们门店的电给停了。直到当天下午5时许,该供销大厦才给这些商户恢复了供电。
负责管理宣城市供销大厦的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确认了这一情况,并称原因是这些商户不愿意缴纳后续房租才导致强行停电。
上述商户则称,他们一直请求该单位落实宣城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月、3月、4月)减免小微企业(商户)房租措施,但该单位一直不予理睬。
公开资料显示,宣城市供销大厦隶属于宣城市宣州区供销社。8月11日下午,宣城市宣州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肖辉回应澎湃新闻,宣城市供销大厦尚未进行改制,性质上仍然属于集体企业。省、市政府出台的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政策针对的是国有企业,对集体企业未做硬性要求。
不过这一表态与安徽、宣城市省市两级供销社的做法不一。公开报道显示,与宣州区供销社的做法不同,安徽省、宣城市两级供销社均已经主动减免了承租商户疫情期间的房租。安徽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今年5月曾为承租商户减免了1.5个月的房租租金,宣城市供销社曾于今年4月份公开表示,已累计为23家商户(企业)减免房租约31万元。
宣城市供销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月、3月、4月)减免小微企业(商户)房租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商户请求减免租金遭拒
去年12月,安徽四名个体户与宣城市供销大厦签订合同,以年租金171万的价格租下了宣城市供销大厦的三层商业用房,总面积约3000平米,他们利用其中的两层开办了良业百货,并于今年初正式对外营业。
良业百货合伙人陈敏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们签约时先期交了85万的租金和5万的水电保障金。
但商场开业后仅15天,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不关门停业。陈敏表示,商场在疫情期间仍给所有员工发工资、买社保,加上营业额的损失,总共已经亏损了300多万。
良业百货外景
为推进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各级政府都推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2月5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具体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摊位费、市场交易管理费等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通知中明确此项措施的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国资委)。
4天后的2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具体为: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见到省、市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正一筹莫展的陈敏与合伙人主动联系了宣城市供销大厦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却是:宣城供销大厦未接到相关通知,疫情期间的房租仍需正常缴纳。
对此,宣城市供销大厦总经理王林8月10日对澎湃新闻表示,宣城市供销大厦是集体性质的企业,并不是市政府文件中规定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目前,他们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减免房租的通知。
催缴房租未果,商户被强行停电
8月10日下午,停电后的良业百货。 受访者供图
陈敏告诉记者,新冠疫情以来,他与其他合伙人已就租金减免一事多次向宣城市供销大厦、区供销社以及区相关部门反映,请求减免疫情期间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这期间,宣城市供销大厦的管理方多次来找陈敏和合伙人催缴下半年的租金,并告知不交费就要停电。
在双方协商无果后,8月10日上午,宣城市供销大厦正式把良业百货的电给停了,导致良业百货被迫停业。
“现在是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我们二十多名员工还等着领工资。我们经营已经非常困难,严重亏损,怎么能随便拉我们的电呢?”陈敏感到很气愤。
8月10日下午,停电后的良业百货二楼。 受访者供图
8月10日傍晚,宣城市供销大厦才重新为良业百货恢复供电。
而对于宣城市供销大厦的上述解释,陈敏表示不能苟同。“我们是小微企业,集体企业也是公有制,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优惠政策呢?我们只请求减免疫情期间三个月的房租,其他月份的房租我们一定照常缴纳。”
陈敏还举例,安徽多地、多级供销社都有为承租商户减免疫情期间房租,宣州区供销社不但不减免承租商户房租,还强行停电,导致小微商户经营更加困难。
省、市、区供销社减免房租做法不一
记者发现,与宣州区供销社做法所不同的是,安徽省、宣城市两级供销社确实有为承租商户减免疫情期间房租的措施。
人民网领导干部留言板显示,今年5月,承租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安徽省供销社门面房的商户向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留言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经营,他们向省社申请房租减免遭拒绝。他们希望得到重视解决。
安徽省委督查室稍晚回复称,疫情发生后,安徽省供销社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租金减免相关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要求,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主动与承租户协商解决租金减免事宜。在向承租户充分解释说明的基础上,双方就减收1.5个月租金达成协议,承租人签收了《减租通知书》,并办理了减租手续。
宣城市供销社也结合宣城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为小微企业严格落实减免了疫情期间的三个月房租。
4月8日,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刊文称:宣城市供销社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月、3月、4月)减免小微企业(商户)房租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市社通过制定详细的减免标准,精准梳理出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已累计为23家商户(企业)减免房租约31万元。
对此,宣州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肖辉亦向记者表示,市供销社与区供销社是业务指导关系,而非上下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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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