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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工作报告: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2020-05-25 18:26:55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4万余件,同比上升9.7%。

一、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0余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为美丽中国添彩。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湘潭57家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后6年未结,涉案企业融资难、经营难。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57起案件全部撤案并退还扣押财物。

积极作为促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万一千余人,同比上升32.2%。妥善办理涉技术创新案件。浙江一企业生产的“平板走步机”因尚无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机关主动商请质量监管部门研究,走步机国家标准由此确立。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同比上升50.6%。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870余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发布检察政策:凡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新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四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一万六千余次;对1200余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去年底又开通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二、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更保持社会长期稳定。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万余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

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期待。刑事犯罪从立法规范到司法追诉发生深刻变化,刑事检察理念和政策必须适应、跟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捕、不起诉的,较5年前分别上升62.8%和74.6%。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检察机关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办案难度倍增、检察责任更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落实。去年12月适用率达83.1%,一审服判率高出其他案件10.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绍兴检察机关发现一当事人频繁起诉,同一法院为此作出生效裁判50件。涉案借条中出借人姓名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被告亦缺席庭审,实为“套路贷”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随即监督撤销原判、将涉黑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4人落入法网。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一当事人认为其养老保险金从行政机关核准时发放有误,要求从退休起补发,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涉当事人重大权益,起诉期限虽过,但行政行为确有不当,建议补发,问题终得解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推广福建、山东等地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整改合力。2019年发出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87.5%,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各级人大重视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根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