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黄钰钦)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14日在北京表示,办理申诉案件一定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坚决杜绝不说理的一句话简单答复,并会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申诉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当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发布会。相关制度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
但是如果检察机关7日内作出程序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者结果,当事人仍然不满意该怎么办?
对此,徐向春表示,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占有一定的比例。“不满意的主要原因还是对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的审理办理,检察机关认为他申诉的案件没有问题,我们就给予回复,但他本人对检察机关没有支持他的申诉不满意。”
据了解,最高检要求,办理申诉案件一定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坚决杜绝不说理的一句话简单答复。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必须要通过当时见面或者通过电话的方式和申诉人沟通,直接了解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
徐向春介绍,如果申诉人不满意继续上访、寄信件,不管是哪个检察官办的,必须是由办案检察官到接访窗口当面去做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如果只是寄了一封信,要求承办检察官要联系申诉人,详细做好释法说理的工作。
此外,最高检还在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去年最高检举办8起公开听证,包括疑难复杂的、久诉不决的,以及重大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申诉案件等。
“下一步,按照最高检的要求,我们要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申诉案件的一个常态化办案机制来做。”徐向春说,“为此,最高检最近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的规范,对于公开听证的席次、参与人怎么坐、发言顺序、发言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完) 【编辑: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