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范围包括5类企业
■我市将根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时限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领的通知,大力实施“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哪些企业和人员可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呢?8月25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门有关人员。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我市制定了“以工代训”补贴的相应标准。
“以工代训”补贴的申领范围为以下5类企业:企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
按照规定,我市将根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时限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将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企业申报补贴时,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及培训计划;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银行出具的企业职工工资对账单;“以工代训”花名册(与银行流水名册顺序相一致)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报。(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