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为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将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中新网南昌8月24日电 (李韵涵 张莹)24日,《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将建立以‘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职业教育高考制度。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迎来了一个‘黄金时代’,职教改革进入了改革深水区。”教育部职成司司长陈子季表示,近年来,江西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来抓,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蹄疾步稳。江西部省共建职业创新发展高地,不仅对江西具有重大意义,对职业教育本身、对中部崛起、对教育、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
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樊雅强介绍,此次改革将建立以‘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职业教育高考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将通过3至5年努力,使职业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意见》提出,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到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
发展区域特色职业教育是江西改革方案的一大特色。《意见》提出,支持职业院校围绕陶瓷、中药炮制等代表性传统工艺的现代化升级改造进行研究和开发,推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设计与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实现“一地一产一品”。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意见》提出,将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10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江西把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3至5所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单独转设或与省内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并组建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支持江西新设2至3所由大型企业集团举办的非营利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同时,在校企合作方面,江西省探索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在负面清单外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充分释放产教融合、校企融合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合法共享收益所得;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阵技术服务,开办企业,允许院校在保证教师基础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将技术服务或自办企业盈利的60%用于奖励参与服务的教师,且不受院校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意见》表示,2021年起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专业课教师。
近年来,江西职业教育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办学体系、优化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特色化跨越式发展,成为江西省教育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浪潮中的一大亮点,是全国职业教育发展最为迅速的省份之一。
樊雅强表示,江西省委省政府还将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市、区)和院校评选,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和激励。(完) 【编辑: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