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8月20日电 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公布金沙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按照方案,2030水平年,金沙江流域地表水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总水量116.04亿立方米,其中:青海省0.56亿立方米、西藏自治区1.16亿立方米、四川省40.45亿立方米、云南省72.04亿立方米、贵州省1.8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