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回应“租客喝了7个月中水”:已修复,将沟通补偿方案 台风“海神”逐步北上 后期或将影响东北 快手8.0版本上线!品牌与产品全面升级 支持1080P视频上传和播放 200余名防疫人员为服贸会做现场保障 参会人员配发中药预防饮 【地评线】京彩好评:更新技术出口目录是应时应势之举 2020年服贸会9月4日开幕:参展企业数量超往年 个人可提前两天预约参观 最新数据持续向好引海外点赞中国经济复苏 全国消费扶贫月: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一下 徐州三十一中女教师殴打辱骂多名学生 已被停职 塑料书皮真“有毒”吗?哪种最安全?听专家怎么说 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5张图带你看明白! 阿达来提·艾再孜:民法典将护佑“全面小康”行稳致远 【桂声漫画】防疫学业两手抓——大学,我来了! 我国成为3月份以来全球主要服务贸易国中唯一出口增长国家 中央财政对受灾困难群体予以倾斜和优先保障 防汛救灾工作有力有序 王毅:维护南海稳定,携手化解挑战 【地评线】京彩好评:更新技术出口目录是应时应势之举 中国改革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制度 打造多层次分类救助体系 疫情之下“审判执行不停摆” 中国最高法要求确保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 商务部:愿与日本深化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合作 中方再驳蓬佩奥涉华无端指责:蓬佩奥之流的险恶用心早已被世人识破 2020年服贸会9月4日开幕 设置7类活动 东北抗联遗址“云展播” 感受传承历史培育家国情怀 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为镜鉴 青海层层出手宣示生态保护决心 昨天,今天!胜利,唯有胜利! 中国创新发展目标明确 在人工智能和先进制造业等方面有规划 世界旅游合作与发展大会将在京开幕 促旅游业再繁荣 美国国务院限制中国在美外交活动 外交部回应 商务部回应印度禁用中国118款APP:严重关切 坚决反对 北京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执法检查 持续至9月11日 中央财政对受灾困难群体予以倾斜和优先保障 防汛救灾工作有力有序 云南省原副省长赵廷光逝世 享年89岁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前方指挥部完成各项任务正式撤离四川 男童泳池排便被索赔1.5万元 家长回应:不接受赔偿数额 商务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不针对具体企业 宇宙全尺度暗晕什么模样?8个“放大镜”接力模拟出清晰图像 250万贫困人口遭受洪涝灾害 官方紧急施措防范因灾返贫致贫 西银高铁陕西段联调联试正式启动 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救援成都基地挂牌成立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何时推出?商务部:年底前将出台 内蒙古推荐5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国家立项支持 “日军细菌战罪证”上线,让历史说话! 中方回应美方限制中国在美外交活动: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疫情阴霾渐散 外媒感受“中国式”热闹 实验室设计、人员培训……中国抗疫医疗专家组在几内亚分享这些经验 中科院科研人员在新型半导体激光器研发上取得进展 王毅将出席金砖国家外长视频会晤 三部门:防卫过当应兼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5G手机首次击穿千元关口 上游芯片厂商芯片迭代速度加快 二战以来首次!CBO:美国政府债务明年将超过经济规模
您的位置:首页 >国内 >

统一法律适用 最高法发布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

2020-07-27 15:25:55来源:最高法网站

统一法律适用 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法发布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类案检索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于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意见》共计十四条,对类案检索的适用范围、检索主体及平台、检索范围和方法、类案识别和比对、检索报告或说明、结果运用、法官回应、法律分歧解决、审判案例数据库建设等予以明确。《意见》充分考虑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现状,将类案检索定位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成文法体系下的具体制度,强调法官对指导性案例的参照和对其他类案的参考,旨在实现法律的统一适用。

《意见》坚持司法改革既定方向,既放权于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又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同时,注意与已有的相关改革举措相衔接,包括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专业)主审法官会议制度、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等。

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意见》明确了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四种情形:一是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二是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三是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四是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意见》指出,类案检索的范围一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

为充分发挥类案检索作用,统一法律适用,《意见》要求,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如果检索到的类案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通过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予以解决。同时,《意见》明确,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并说明理由;提交其他类案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释明等方式予以回应。

此外,《意见》还对类案检索说明或报告提出要求。一是对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应当在合议庭评议、专业(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及审理报告中对类案检索情况予以说明,或者制作专门的类案检索报告。二是强调类案检索说明或者报告应当包括检索主体、时间、平台、方法、结果,类案裁判要点以及待决案件争议焦点等内容,并对是否参照或者参考类案等结果运用情况予以分析说明,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刘婧)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