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25日电(记者齐雷杰)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河北省将落实房租减免、社会保险减免、税收减免等各项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为民办幼儿园“减支增收”,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参照《河北省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减轻民办幼儿园房屋租金负担。鼓励有关单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办幼儿园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鼓励其他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
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协调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帮助为教职工参保且疫情期间不裁员、少裁员的民办幼儿园,落实返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有关政策,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民办幼儿园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办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经市、县两级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河北各地将按照《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