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濮阳新闻 >

再热也得戴好!濮阳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2020-05-18 16:02:12来源:濮阳早报

6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或被处罚

5月16日,记者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31日,我市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各级交警机关、窗口、执勤执法站点摆放宣传展板、张贴“一盔一带”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广泛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作用和使用常识;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校学生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即日起,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五级曝光制度,选取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曝光,以案示警,以案说法;把农村地区特别是国省道沿线作为重点,利用农村集市、庙会、集会等民俗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有奖竞赛、互动式体验等活动,增强群众正确使用安全带、佩戴头盔的意识。

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在农村劝导站张贴“一盔一带”宣传海报,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联合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认真摸排本地摩托车出行特点,分析近年来摩托车交通事故情况,结合本地交通特征及时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实行“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9月底前,我市将设立一批电动自行车宣传教育阵地,对高峰期易发拥堵路口,实行电动车“学罚结合”管理模式,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

自6月1日起,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记者 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