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11日讯(记者 吴军林 张海振)“连死亡报告都没拿到,怎么知道她死于白血病?”广宁县委宣传部就交警队长儿子撞人后逃逸一事发布通报之后,受害人程某群同母异父的姐姐陈女士对通报提出质疑。
5月10日,广宁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某勇(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的儿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广宁县委宣传部就梁某勇交通肇事案通报)
通报称,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伤情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勇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上述通报发出后,自称程某群儿子的微博用户“梁钊辉5402216762”发文称,其母并非死于白血病。
(微博用户“梁钊辉5402216762”发文称,其母并非死于白血病。)
11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尝试拨打“梁钊辉5402216762”此前爆料微博中留下的电话,获得程某群的死亡证明,其未予接通,其后关机。
程某群同母异父的姐姐陈女士接受了记者采访,提到程某群的死亡报告时,陈女士说,程某群治病还欠医院一些费用未交,“我们要把钱还给医院,才能出具所有的东西给我们。”
“连死亡报告都没拿到,怎么知道她死于白血病?”陈女士质疑称通报存在问题。
针对这一质疑,广宁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解释称,当地出具情况通报一定是依据事实,但在她的层面无法向记者提供具体情况。“我们这边也在加紧去调查事情的真相,也会及时发布我们掌握到的情况,请您关注竹乡广宁公众号,留意我们的最新情况通报。”
另外,通报中提到的梁某勇“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有媒体报道称,梁某勇一方以签订谅解书为条件才支付了被害人家属垫付的24万。对此,该工作人员称:“相关情况我们也在调查核实。”
该工作人员称,当地已经关注到相关网络舆情,包括对梁某勇的酒精含量检测、肇事者梁某勇的父亲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有无回避等,当地正在对整起事件进行调查。
该工作人员留下了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的姓名、联系方式,截至发稿尚未有进一步回应。
(5月8日,广宁县委政法委发布通报称,目前县纪委、县司法局等已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