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预报及空气质量预测,受弱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市混合层高度偏低、高湿静稳,扩散条件极为不利,将有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依据《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濮政办〔2019〕3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1月11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调整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在执行《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I级)预警响应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的落实。
对工业源实施加严管控。全市214家重点涉气企业原则上全部实施停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对于高危化工企业实施最低保安负荷限电。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以热定产”,并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实施高污染生物质燃料和燃煤清零。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县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对餐饮饭店、洗浴中心、取暖、畜禽舍和蔬菜大棚等使用高污染生物质燃料和燃煤行为的查处力度,并逐乡逐村逐户开展农村地区排查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现彻底清零。对主要路口开展高频次执法检查,严防生物质燃料和燃煤运输车辆入市,大力推广使用电、燃气、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解决群众冬季取暖所需,减少因高污染生物质燃料和燃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严格落实柴油货车禁绕行管控措施。严禁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入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过境车辆实施绕行。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除外)。
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加大重点区域内排查整治力度,实现生物质燃料及散煤清零。对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实施畅通工程,对易拥堵路段实施交通引流。
重污染天气下,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