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期间,我市要实施扬尘源减排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护坡喷浆等涉气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运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到位。
图为院内情况。
12月11日下午,市环境攻坚办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开发区胡村乡西王什村的一处院子(省道101路西、西湖人家北侧200米),院内存有大量黄土,且全部裸露,没有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达不到我市环保相关要求,并对环境空气质量形成一定隐患。本报记者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