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设人头吃空饷 倒卖假酒为赚钱
天津一“财迷”主任落马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日前,天津市津南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通报了该区长青办事处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占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刘占江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下属单位工程发包;违反生活纪律;编造虚假工程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2020年1月,经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占江开除党籍处分;由津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事件回顾
2012年1月,刘占江转业到津南区市容园林委(现与其他部门合并为区城市管理委)任党组成员、副主任。
初到区市容园林委,他各种酒局、饭局不断。不久之后,他便不满足于这种吃吃喝喝、小打小闹。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个“穷怕了的人”,一旦手中掌握了权力,就不可遏制地跌入了贪腐的深渊。
2015年2月,刘占江甫一分管环卫所工作,就将其妻弟从老家叫到了天津,在其授意下承包了津南区双港地区的扫保任务。在扫保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每个月克扣每名工人700到800元工资,接近工人劳动所得的四分之一。同时因为扫保工人流动相对频繁,刘占江串通其亲属做了些手脚:一边隐瞒工人离职情况,一边派人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就这样,通过克扣、虚报等方式,刘占江共套取公款百余万元。
2016年至2017年间,津南区市容园林委下属一家公司承接了一项市政工程,负责对一处拆迁地块进行现场清理,内容涉及土地平整、垃圾清运、其他违章建筑拆除等。该公司恰好由刘占江分管,他便又打起了市政工程的主意,在工程中虚构了若干项目,直接把数百万元工程拨款收入囊中。
2018年12月,刘占江调任津南区长青办事处任党委委员、副主任后,仍念念不忘自己熟悉的“捞钱渠道”,直到被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前,他还在计划着怎么能继续在垃圾清运上动手脚。
查处经过
2018年7月,津南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先后收到多封反映区市容园林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占江的举报信,内容涉及环卫、拆迁等多个领域。
经集体分析研判,津南区纪委监委认为克扣环卫工人工资、虚设人头吃“空饷”等问题具有较强可查性,决定成立核查组,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由于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多且复杂,核查组工作人员逐条分析后,决定从克扣环卫工人工资这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点入手。查阅相关账目、调取相关书证……通过外围取证,核查组掌握了刘占江部分违纪违法事实,遂按程序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7月16日,刘占江被采取留置措施。
然而在随后的讯问过程中,刘占江并不配合。
“他一直心存侥幸,只交代违反党纪的问题,其他的问题一概不提。”津南区纪委监委有关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说。
对此,审查调查组一方面加大对客观证据的采集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深度。不久之后,审查调查人员查实刘占江在分管工程中设计虚假工程项目,涉嫌贪污公款。与此同时,他还涉嫌索贿,其方式竟是向下属员工以及管理服务对象销售假酒。
“2018年,刘占江去外地旅游时,无意中发现当地卖的散装白酒口味很好,就动了歪心思。回到天津后,刘占江想出这样一个办法——从外地购回低价散酒,包装成茅台,再通过暗示等方式卖给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审查调查人员说。
面对铁证,刘占江的态度有了转变,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刘占江案发生后,长青办事处召开了办事处机关及下属长青集团各企业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刘占江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津南区原市容园林委(现区城市管理委)任职期间。以刘占江案为切口,津南区城市管理委梳理了今年以来所有涉及发包、采购等工程项目,确定落实项目招投标、采购的时间表,确保按时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区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在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域内逐级排查并找出办公用品采购、财务报销等18个廉政风险点,分级整改。截至目前,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对各风险点均已提出了应对处置措施。(本报记者 王小明 通讯员 田莹)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