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朱征夫:国家应统筹提高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 (李双南)“提高我国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应当从国家层面统筹布局,形成有序发展、互利共赢的格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仲裁做大做强是提升中国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的需要。
经常与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打交道的朱征夫,敏锐观察到近年来中国仲裁机构发展状况。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仲裁机构在开拓国际仲裁市场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另一方面,其发展也存在“野蛮生长”的情形。
“国内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品牌效应。”朱征夫表示,中国有250多家仲裁机构,发展相对不均衡,拓展国际仲裁市场仍“各自为战”,未形成统筹合力,亦未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理论。
朱征夫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经济交往的不断拓宽,跨法域、跨法制环境的经济纠纷不断增多,而仲裁是解决争端最好的方式。“仲裁因具有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灵活便捷、一裁终局、国际执行等诸多特性,是国际商界的通用语言,符合‘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国情特点。”
朱征夫在受访中尤其强调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建设。他建议从国家层面统筹,一要重点扶持有基础、有实力、有条件走出去的仲裁机构;二要利用区位优势,错位发展;三要加强国际仲裁市场推广理论研究与经验推广。
作为资深法律界人士,朱征夫亦颇为关注呼之欲出的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立法的一次大检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朱征夫认为,此次民法典立法不仅有助于保护私权,也有利于规范公权。
“法治建设是给公民一个明确预期,能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后果进行判断,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对于朱征夫而言,法治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一种信仰。(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