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华社南京4月30日电(记者沈汝发)“五一”假期将至,南京市纪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溧水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沈永祥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白酒、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沈永祥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沈永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2月至11月,栖霞区尧化街道时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邓少杰,伙同负责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协管员马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各自私家车加油。其中,邓少杰违规加油27次共计1万余元,马超违规加油14次共计5200余元。2019年6月,邓少杰、马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017年11月,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裘骏带队到云南省昆明市参加培训。经裘骏提议,一行5人旷课外出,自费到景洪市、普洱市、昆明市等地多个景区游玩,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裘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019年2月,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在组织扫雪除冰工作后,研究决定给相关工勤人员按一定标准发放扫雪除冰补助。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方本强在审批发放补助时,违规把包括自己在内的5名公职人员纳入发放范围,发放补助共计3200元。2019年12月,方本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018年8月,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胡新华为其子举办婚宴,邀请区行政执法大队系统数十名管理对象以及与执法大队有业务往来的相关私企老板参加,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共计34500元。2019年11月,胡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