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28日撰文表示,应坚持不懈完善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股份制银行要紧紧抓住完善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股份制银行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是强化董事会建设。股份制银行要持续强化董事会职能,推动其真正实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高效履职,提升专业性和独立性。明确董事会职责定位,把战略决策、风险管理政策、重大投融资决策、薪酬激励政策等方面职责落实到位。
三是做实监事会功能。股份制银行要优化监事会人员结构,提高专职监事和外部监事占比。加强监事履职能力建设,确保监事会依法依规对机构重大决策、日常经营、风险内控、财务管理等方面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及时准确发现薄弱环节与短板。
四是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股份制银行要规范高管层遴选程序手段,有序增加选聘渠道,持续推进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高管层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股份制银行要扭转过于注重规模扩张而相对忽视风险内控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风险合规指标权重,突出价值创造和资本节约理念。
六是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要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引导各利益相关方有序参与银行公司治理建设,形成共同治理良好格局。
七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要持续加强股份制银行监管能力建设,为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严格落实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一般性规制基础上,结合股份制银行发展特点,制定修订细化监管规则,形成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监管政策体系,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八是吸收借鉴良好国际经验。股份制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借鉴公司治理国际经验,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国际金融组织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监管专业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