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防汛抗旱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苏伟出席,介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情况。
据介绍,7月8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今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的汇报,指出重大水利工程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抓紧推进建设,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这些工程实施之后,预计可以新增防洪库容约90亿立方米,治理河道长度约2950公里,新增灌溉面积约2800万亩,增加年供水能力约420亿立方米。工程匡算总投资大致是1.29万亿元,能够带动直接和间接投资6.6万亿元,年均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非常明显。到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已经累计下达2020年度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亿元,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苏伟表示,深入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别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及对于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50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总规模很大,所以必须要通过加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来筹措工程建设资金。重大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低这些特点,融资能力总体来讲还是有限的。但部分水库工程和引调水工程,具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性收益,也具备通过改革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的潜力和空间。
苏伟介绍称,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入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所谓市场化,就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建设运营的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所谓法治化,就是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的营商环境,在依法合规和水资源统一调度的前提下,促进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主要有三点:一是要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推动在工程建设前要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与供水对象就水价标准、水量消纳、水费收缴以及动态调整机制达成协议,有效降低工程运营的风险,稳定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对于不能完全市场化运营的这些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在评估论证基础上,注入部分资本金或者给予投资补助,促进社会投资主体能够获得与它所投入的资本相匹配的合理回报。三是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综合运用各种权益性、债务性投融资工具,优化项目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延长还款年限,有效提高市场化融资规模。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