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东
继A股IPO于春节前获受理后,证监会官网又于日前披露了湖州银行A股招股书,而这也将使得A股IPO排队银行数量增至17家。
湖州银行招股书显示,该行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3.38亿股A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据了解,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水平。
资料显示,湖州银行前身为湖州市商业银行,是在由湖州市原11家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股东、湖州市财政局、浙江丝得莉服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事业法人单位于1998年共同发起设立,在2010年3月份更名为湖州银行。截至去年三季度末,湖州银行已经开设1家分行、1家总行营业部及58家支行,营业网点总数共计60家。
浙江省湖州市地处长三角、环太湖经济圈和浙江大湾区中心位置。作为湖州市本土唯一具备法人资格的城商行,基于上述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该行近年来经营态势良好。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州银行资产规模达645.61亿元;贷款总额337.13亿元;负债总额602.40亿元。2019年前9个月、2018年、2017年和2016年,该行分别实现净利润6.24亿元、4.89亿元、3.57亿元和2.40亿元。2016年至2018年,其利息净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33%,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2.79%。
湖州银行招股书披露,湖州市政府为该行实际控制人。该行股东湖州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县财政局、湖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清县财政局、安吉县财政局、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广播电视总台、湖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基于行政关系、股权关系均为湖州市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业单位及企业法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8家股东合计持有该行股份38066万股,占比为37.56%。
根据该行披露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该行上述8家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湖州银行股份。
与此同时,在招股书中,湖州银行也披露了上市后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根据该行制定的《稳定股价预案》,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其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将采取包括该行回购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该行董事、高管增持股票等措施稳定股价。
而随着湖州银行的加入,A股IPO候场的银行数量将再度得以扩充,数量也将增至17家。除湖州银行外,根据证监会官网春节前披露的公开信息,还有包括大丰农商行、重庆银行、兰州银行等16家银行正在排队等待上市。在上述16家银行中,有13家银行处于“预先披露更新”状态,占比已增至八成以上。
(编辑 上官梦露 策划 徐天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