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出海南省三亚市政府要求各航空公司不能出售机票给身份证号码以42开头的人员,湖北省的身份证是以42开头的。
虽然没有所谓的“红头文件”,但该市政府通知航空公司,飞机落地将查验身份证件,如发生因航空公司执行不力,造成的(湖北籍)旅客输入,隔离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运航空公司承担。这实际上就是以行政强制的方式要求航空公司拒绝承运湖北籍乘客到三亚市。
这种行为,看起来是为了该地防控疫情的需要,实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懒政行为,其带来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不容小觑。
首先,我们不知道三亚市做出该项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否则就不能出台。
其次,这是以政府行为的方式强迫企业去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对航空公司来说,拒售湖北籍人员机票,就是“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已经售出的机票如果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乘客退票,就是强制交易。这些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乘客可以对航空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虽然可能违法的主体是航空公司,但背后的“推手”是政府行为。航空公司可以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有的航空公司表示,三亚市的这一举措,既没有合法合规的理由和文件支持,又增加了本已为春运和退票保障而忙得不可开交的工作量。“放管服”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三亚市这样做是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方向的,甚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甩锅”行为。
再次,三亚市的这一行为是简单粗暴的懒政行为。尤其是在大数据广泛深入应用的情况,还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问题,就更不应该。
为什么说这一行为简单粗暴,首先是出台这项措施没有考虑客观事实。即使要对来自湖北的人员进行重点防控,但身份证以42开头的就是湖北人吗?武汉的大学数量和在校人数仅次于北京,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学生走向全国各地,他们中的许多人身份证开始是在武汉办理的。许多湖北人也发生了迁徙,身份证号码是不变的。正如媒体报道中所质疑的那样,三亚市也有许多身份证以42开头的人员,近期他们并没有离开该市,难道也要限制他们的出行自由吗?
另外,大数据已经广泛深入地运用,可以精准地查到每一个从湖北流出的人员。只要用这个大数据,就可以知道是否去过疫区,是否需要重点防控。有这个有力的工具不去运用,采取“一刀切”,将身份证以42开头的人员“一棍子打死”,其实就是“懒”,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简单粗暴。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也是各级政府最为紧要的工作。压力之下,很多地方出台了矫枉必须过正的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做好疫情防控,对一些地方来说,一是要严格依法,二是要勤快,三是要动动脑子。这些都是“试金石”。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