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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化贵州天柱公司虚假整改 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

2019-08-19 13:12:59来源:第一财经

对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虚假整改。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18日晚,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中国化工集团(下称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督察组介绍,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2003年由中国化工集团所属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先后建成2条碳酸钡生产线及配套渣库,每年产生危险废物钡渣约8万吨。

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一期渣场占地15亩,现已闭库;二期渣场占地面积约30亩,库容80万立方米,现已使用约50.5万立方米,库存渣量约70万吨。根据相关环评批复要求,二期渣场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和运行,渣场建设应当采取“天然+人工”防渗措施,入场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浓度必须小于150毫克/升。

今年7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化工集团,并下沉到贵州,对天柱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督察。督察发现,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严重,对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虚假整改。

督察组介绍,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贵州省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渣场无水平防渗、管理粗放。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企业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渣场,确保钡渣(属危险废物)有序规范堆放,消除渣场环境污染隐患,2017年底前实现渣场规范化运行管理。但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渣场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两次因渣场渗滤液外溢污染外环境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组织抽查天柱化工有限公司督察整改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渣场防渗措施仍不完善,钡渣继续随意倾倒,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并于2018年9月就其整改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

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渣场。图片来源:中央环保督察组

原料破碎车间无任何集尘措施。图片来源:中央环保督察组

督察组介绍,这之后,该企业依然故我,继续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为降低整改投入,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虚假整改问题突出。

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贵州期间,该企业以专家论证意见应付督察组,声称二期渣场底部存在天然防渗层,能够满足渣场建设要求。但督察组经过深入检查后明确指出,该企业督察整改不力,渣场未按要求设置隔离及防渗措施,废渣与外环境直接接触,缺乏防雨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现场督察发现,企业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

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化工集团对下属企业存在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不了解、不知情,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不关心、不关注,集团内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传导机制严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