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孙红丽)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督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根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近几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运、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处理,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产生有害成分和气体,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气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意见》明确,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以“统筹规划、源头减量”、“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创新驱动、精细管理”三大原则为指导,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推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控和再利用。
《意见》要求,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意见》强调,要落实建设单位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首要责任;各参建主体要积极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管理,积极引导支持,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提出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城市建设司负责人表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实施绿色策划和绿色设计是关键。施工现场是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主战场。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与存放、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