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孙红丽)今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办理事项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对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等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
通知明确,新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一个施工证范围内的可售住宅部分,从原有只能办理一次预售许可,调整为可办理两次,但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可售仓储、车位等部分可再办理一次预售许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预售证办理过去相对比较严格,调整后办理更加灵活。可办理两次预售许可证,意味着一个施工证范围内可分两次进行预售许可证办理。相当于让一部分项目能够提前进行销售,回笼资金,不仅有效缓解企业开工施工的资金压力,也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为防止开发商借两次办理预售许可分批涨价,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项目在首次办理预售许可时,就要一次性申报施工证范围内全部可售住房、仓储、车位的销售价格。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当调整预售规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复工复产。调整后的要求仍然高于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售许可的其他法定条件、形象进度要求、资金监管等政策均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