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5日电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每小区只能有一名从业人员进入开展业务,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
通知提出,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允许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业务需求,筛选指定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且已到社区报到的从业人员,将身份信息、房源信息等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则上,每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
通知要求,从业人员开展房源推广带看,应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
通知强调,加强承租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新签约承租人顺利入住并纳入社区防控体系。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社区工作人员对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符合社区防控要求的承租人,按规定办理出入证,并将承租人纳入社区防控体系。
通知同时提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通过人力保障和技术手段确保所有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起投诉举报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