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新一轮延包细则将明确。下一步将选择部分县开展延包试点,延包的高峰期将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此外,我国将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延包大面积操作实行之前由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公布。韩长赋介绍,《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意见》还明确规定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一是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
韩长赋表示,下一步组织实施主要有三方面工作:一是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从2014年起,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经过六年来的集中攻坚,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继续抓好扫尾,做到应发尽发。二是健全配套法律政策。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三是开展延包试点。准备在一部分县,主要是先到期的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延包试点。
韩长赋还指出,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批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