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犹如一把“舌尖上的安全锁”,是国内外普遍推广的把控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
有关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已提了很多年。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再次建议,建立一套各省市、各部门互通互用的可追溯标准体系,并适时将部分推荐性标准提升为强制性标准,严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要求。
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葛俊杰表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存在着追溯系统不兼容、追溯信息的供给和使用效率低,追溯技术较落后等差距。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宋心仿表示,网上食品应全链条追溯。
2017年,国家多项推动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在2018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等代表仍建议,运用“互联网+”,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保证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建立可追溯体系。摄影/章轲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李林说,全国性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尚未建成,难以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的统一管理,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全国人大代表、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也表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融入农业产业发展。
赵皖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去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程、办法、指南、要求等,但存在内容交叉、标准不统一等情况。一些省级政府根据自身需要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标准。这些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便利性有待改进,与国际追溯标准之间仍有差距。多部门、多系统、多渠道分头操作,追溯链条不对接,追溯信息不能共享。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食用农产品初级生产环节以农户为主,标准化程度低,分散的主体和经营,对采集全面完整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难度非常大,成本较高。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朝阳区一家超市正在补货。摄影/章轲
赵皖平分析,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体系一直建立不起来,原因是缺乏一种简单、快捷、全国统一的电子化追溯方法。这是问题的核心。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赵皖平认为,“鼓励”缺乏强制性要求,无法对所有企业进行统一经营要求,如果没有政府资金投入支持,靠经营单位自身建立和推广,难度非常大。
他建议,在全国选择重要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实施追溯体系试点,交由有能力建设追溯体系的社会组织或单位实施,政府部门负责建立考评机制,定期考核。对使用追溯系统较好的企业予以补贴和支持,激励其继续完善自身追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