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迎来一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高峰期。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4月30日印发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全国范围内,将争取1-2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长期存在短板。平安证券等机构预测,2020年全国医废产量增幅预计将超过25%,医废处置有望成为疫情后加速成长的产业之一。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医疗废物迅速增加,尤其是武汉市,医疗废物的产出量从日常的每天40吨左右,陡增到峰值的247吨,而该市仅有的一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支撑,既使是满负荷运转每天也只能处置50吨。湖北的襄阳、黄石、咸宁等市,在每个高峰时日协同外运处置武汉医疗废物20吨。
3月21日开始,绥芬河口岸对入境归国人员实行就地隔离的管控措施。按照相关要求,所有隔离点的生活垃圾和医院的医疗废物要统一收运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因收运范围大、数量多,牡丹江地区医疗废物处置压力骤然增加。
4月2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全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和环境监测情况显示,截至2020年4月25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122.8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220.0吨/天。
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0吨/天提高到658.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50.0吨/天提高到280.1吨/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能力从疫情前的8.0吨/天提高到18.5吨/天,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能力从疫情前的2.0吨/天提高到7.5吨/天。自1月20日以来,全国累计处置医疗废物30.4万吨。
但新增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很大一部分是靠临时设施支撑的。
《实施方案》提出,5月底前,各地全面摸查本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处置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能力短板。
紧接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东中部地区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西部地区人口500万以上城市,适度超前谋划、设计、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0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尚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不含规划建设的)地级市,要加快规划选址。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日收集处置量在5吨以上的地区,可以建设以焚烧、高温蒸煮等为主的处置设施。鼓励跨县(市)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设施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