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放宽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条件。市场租房补贴收入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保持不变;
二是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分六档补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水平,分六档确定。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外的其他区,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2500元,最低补贴标准1000元;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3500元,最低补贴标准1200元。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市场租金水平较低,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按全市标准的60%确定。
三是加大部分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依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上述家庭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据悉,该政策实施后,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定期开展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资格复核和动态监管,重点对家庭人口变化、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防范骗租骗补行为发生。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