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科学家们也掀起了找药的行动,随着临床的应用,一些药物的真实效用逐渐被披露。
北京时间3月19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在线发表中国团队关于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重症新冠病毒病(COVID-19)的临床试验结果。论文研究者发现:在重症COVID-19成人住院患者中,与常规治疗相比,未观察到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有益。且发现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组发生了4起胃肠道严重不良事件,而常规治疗组未发生胃肠道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判定这4起事件均与试验药物相关。
这项研究论文的主要作者来自中日友好医院曹彬、国家呼吸病临床研究中心以及武汉金银潭医院等。
研究者发现,接受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的患者中有近14%无法完成14天的完整疗程。主要原因是厌食、恶心、腹部不适或腹泻等胃肠道不良事件和两起严重不良事件(均为急性胃炎)。有2例接受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的患者发生了自限性皮疹。肝损伤、胰腺炎、更严重的皮疹和QT延长风险等副作用以及因CYP3A抑制而发生多种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在上述联合用药中均有充分记录。
其实,类似结论此前已有研究团队提出过。2月23日,《中国传染病杂志》预发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题为《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比多尔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有效性研究》的文章,文章回顾性分析1月20日至2月6日该中心收治确诊的134例COVID-19普通型患者的临床资料。三个组为干扰素吸入组;干扰素+克立芝;干扰素+阿比多尔组,结论为:未发现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比多尔具有改善症状或缩短呼吸道标本病毒核酸转阴时间的作用,其有效性仍有待进一步临床研究确认。
该文章通讯作者是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卢洪洲教授。
临床使用的新冠治疗药物一直在有效和副作用之间游离,在没有证据证明有效之前的尝试,也可能会对患者本身造成一定伤害。
不仅如此,曹彬团队发现本试验中观察到,以改善患者结局为目的而提高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剂量或延长用药时间的做法,出现的副作用令人担忧。
虽然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推荐抗新型冠状病毒可试用α-干扰素、利巴韦林、磷酸氯喹、洛匹那韦利托那韦、阿比多尔 5 种药物,这些病毒药的抗病毒机制不同,理论上联合使用可以提高疗效,但是它们之间有相同或类似的不良反应,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磷酸氯喹、利巴韦林、阿比多尔、法匹拉韦均有肝毒性,联用时需要密切监测肝功能。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磷酸氯喹、阿比多尔、法匹拉韦口服给药,均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联用时腹泻发生率更高。
但第六版诊疗方案也提出,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四川人民医院药学部呼吸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援鄂医学救援队成员杨勇。他认为,“临床上发现有很大比例确诊患者出现蛋白尿等肾脏功能受损情况,其原因究竟是病毒直接作用导致,还是病毒导致病理生理变化累及肾脏,还是药物附加损害或者综合因素所致,目前并不十分清楚。”
事实上,在进行抗病毒治疗时,极少部分危重患者甚至把能用的抗病毒药物都用上了,这种情况下,对于不同的组合治疗之间疗效的差异性(洛匹那韦/利托那韦,阿比多尔,利巴韦林,奥司他韦),药物附加损害该怎么评估?
在杨勇看来,能做的便是保护他的患者,特别是特殊人群。“对于已感染孕产妇,在试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α-干扰素。利托那韦与干扰素妊娠安全性分级均为C级,使用剂量同诊疗方案。孕妇及家属在被充分告知使用利托那韦的孕妇获益及胎儿的潜在风险后,权衡利弊,可选择用药。”
此外,“用药期间需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血脂异常、心脏传导阻滞、肝炎、胰腺炎等。需要注意的是,克力芝口服溶液中含有乙醇和丙二醇,孕妇应避免使用。对于孕早期患者应充分告知使用干扰素有阻碍胎儿生长发育风险。”杨勇说。
针对新冠肺炎病毒,目前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的临床研究大概有458项,其中药物的临床研究105项,还有一些涉及检测试剂、器械等方面。
战“疫”药物需求虽急,但包括新药研发和“老药新用”在内,抗疫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不能“病急乱投医”,合乎规范、保障安全、伦理审查必须“一个都不能少”。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曾专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冠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提出具体要求:“老药新用”药品应为已上市药品,相关药品应在体外实验中对新冠病毒具有明确的抑制作用,或动物实验结果支持开展新冠肺炎治疗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