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彬彬
12月20日晚间,中国重汽公告称,19日,山东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豁免山东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中国重汽总股本64.55%股权所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获得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山东重工与重汽集团重组所需的所有审批、核准等监管要求均已满足。”有市场人士表示,后续主要就是办理包括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划转相关手续事宜。
公告显示,本次山东重工与重汽集团重组采取股权无偿划转和无偿委托方式,不涉及资金支付。根据交易安排,济南市国资委将重汽集团45%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重工,同时山东国投将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即山东重工将成为重汽集团控股股东并控制及支配重汽集团65%股权表决权,从而导致山东重工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中国重汽64.55%股份权益,构成对中国重汽的间接收购。
山东重工“十三五”期间确立了“以整车整机为龙头,以动力系统为核心,成为全球领先、拥有核心技术、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工业装备企业集团”的发展愿景,未来将大力发展以商用车和工程机械为代表的整车整机业务。重汽集团旗下的卡车业务作为整车整机产品,与山东重工旗下的动力总成等业务具有很强的优势互补性和资源协同性。
据了解,为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做强做优做大商用车产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经山东省国资委及济南市政府批复,山东重工与重汽集团实施本次重组。
“山东重工和重汽集团的重组,一方面将推进产业资源战略性重组,发挥产业协同优势,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世界级全系列商用车产业集团;另一方面,将引领、带动山东省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业内人士指出。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