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积累、扩大、暴露到此后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教训非常深刻,值得认真反思总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
12月17日,2019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召开,潘功胜因故未能到场,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为致辞。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代潘功胜致辞)
在致辞稿中,潘功胜指出,互联网金融仍然是金融,金融科技也是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要根据法律关系、业务实质做出判定,概念游移和科技外衣改变不了金融本质,无论是FinTech还是TechFin,无论ICO还是STO,都应透过眼花缭乱的名词甄别其业务活动的实质。
此前,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几乎覆盖了金融业所有领域。但快速发展中,一些业态创新跑偏,从业机构良莠不齐,行业生态不断恶化,风险持续积累扩大。
具体体现为,各方一度对互联网金融的属性认识不到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传染性、涉众性反而更强,网络数据信息安全风险也更加突出;部分市场主体不尊重金融规律,激励扭曲。
潘功胜表示,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十七个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积累了丰富的新金融活动监管经验,探索出了有效的监管协作机制。
潘功胜指出,下一步在技术驱动的新金融活动发展中,要做好几个坚持和巩固、几个完善和发展:
首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要从是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普惠性,对金融业和宏观调控的影响等方面评价,坚持金融为民,鼓励运用科技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成本,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持,要防止以技术为外衣,脱实向虚,形成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的空转。
第二,坚持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落实功能监管,保持监管的公平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业务实质。只要业务实质相同,就要采取一致的政策取向和监管规则。保护无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利益,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面向公众的金融活动,不管是否以技术为名,都要从严监管。
此外,发展技术赋能的金融服务,为金融业提质增效。支持各类机构在持牌经营的前提下,依托技术或场景优势,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丰富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对接电商平台、供应链等各类实体场景,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大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式,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支持运用科技手段建设完善、稳健、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登记托管、信用信息共享等金融基础设施,优化我国金融运行效率。
另外,发展监管科技,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适应科技多变、快变的特点,提升监管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常态化线上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运用科技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完善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适应宏观监测和扩大数据处理能力的需求,形成对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