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称,拟支持北京京西、大连沿海、黑龙江大庆、江苏徐州、江西萍乡、河南西部、广东韶关、贵州六盘水等建设第二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通知》明确了重点任务,指出第二批示范区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评估意见,组织对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抄报五部委。首批示范区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要结合2017-2019年示范区建设进展和年度评估,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修编,由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并抄报五部委。建设方案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提高集聚产业和人口能力,加强高效集约节约用地和生态保护修复,明确产业转型和城市更新的目标、定位和分阶段重点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加快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快建立健全创新驱动的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形成以园区为核心载体的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基地,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
(编辑 孙倩)